芜湖通报南陵县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淹溺事故处理情况,致2死


【资料图】

今日(2月26日),本报从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该局近日对南陵县2022·11·24一般淹溺事故处理情况进行通报。

据悉,2022年11月24日13时许,南陵县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在运营期间,发生一起淹溺事故,造成2人死亡。

依照有关规定,经研究,芜湖市住建局对南陵县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2022·11·24一般淹溺事故相关责任单位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产权单位水电十四局春谷水环境投资有限公司、运维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分包单位广西创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要认真反思,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公司相关制度、合同等有关规定,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处理、处罚到位。

二、对事故项目运维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扣企业信用分10分,对其信用等级降一级,期限为12个月。

三、对事故项目分包单位广西创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扣企业信用分10分,并对其信用等级降一级,期限为12个月。

四、各主管部门、监督机构要将运维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分包单位广西创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所涉及的工程项目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文|中国基建报 赵丽娟

标签: 有限公司 综合治理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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